职业移民(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美国的职业移民项目(Employment-Based Immigrant Visa,基于就业的移民签证)为合格个体提供了获取美国永久合法居住权(Permanent Legal Resident,永久合法居民),通常称为绿卡(Green Card)的途径。该程序旨在通过吸引具有技能的工人、专业人士及其他可以对美国经济做出贡献的人士来满足劳动市场的需求。该系统分为五个偏好类别,每个类别都有自己的标准和年度配额上限。

EB-1: 杰出人才移民(第一优先级)

  • 适用对象:此类别为在艺术、科学、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卓越能力的个体;杰出的教授和研究人员;跨国公司的高级执行官和经理人。
  • 要求:申请人必须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卓越能力,并需有大量文档证明其成就。教授和研究人员需要至少三年的经验和美国机构的工作邀请。跨国经理或执行官必须在申请前的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在海外公司就职。
  • 年度配额:约40,000个绿卡,包括任何未使用的EB-4和EB-5类别的签证。

EB-2: 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和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第二优先级)

  • 适用对象: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能显著利益美国国家经济、文化、教育利益或福利的专业人士。
  • 要求:通常需要雇主的工作职位承诺和劳工认证(Labor Certification,PERM)。然而,对于那些能证明其在美国就业将对国家有利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NIW)免除工作职位承诺和劳工认证的要求。
  • 年度配额:约40,000个签证,加上任何未使用的EB-1签证。

EB-3: 技术工人、专业人士及其他工作者(第三优先级)

  • 适用对象:此类别包括至少需要两年工作经验或培训的技术工人、拥有美国学士学位或等同学历的专业人士,以及进行少于两年培训或经验的非技术劳动的其他工人。
  • 要求:通常需要永久、全职的工作职位承诺和劳工认证。
  • 年度配额:每年约40,000个签证,其中“其他工人”的子限额为5,000个。

EB-4: 特殊移民(第四优先级)

  • 适用对象:适用于各种具有特殊资格的群体,如某些宗教工作者、美国外交服务机构的员工、国际组织的退休员工等。
  • 要求:具体要求根据子类别而异,通常包括对特定分类的资格证明。
  • 年度配额:约10,000个签证。

EB-5: 投资移民(第五优先级)

  • 适用对象:那些在新的商业企业中投资1.8百万美元(或在目标就业区域中投资900,000美元)并创造至少十个全职岗位的投资者。
  • 要求:投资必须在投资者作为有条件永久居民入境美国后的两年内创造10个全职工作岗位。
  • 年度配额:每年最多10,000个签证供EB-5投资者及其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使用。

每个类别都有其自己的申请流程,包括由雇主或移民本人提交的申请、劳工认证要求,以及调整身份或领事处理实际的绿卡申请。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USCIS)和劳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DOL)是处理这些申请的主要机构。

为潜在申请人和雇主有效地导航复杂的美国职业移民领域,理解每个偏好类别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至关重要。